1.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,是神向人的啟示,是信心與行為無錯
誤的準則,是超乎良心與理智,足為信仰與生活指標。
2. 獨一的真神曾顯明祂自己是自有永有的。
3. 神乃同尊同榮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合一之主宰。
4. 主耶穌基督為童貞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而生;為救贖世人釘身十字架,死後三日復活,然後升天,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,眾天使與一切有權有能的,無不向祂屈膝,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將於榮耀中再臨審判,並掌管世界,義人與惡人均將復活,惟義人得生,而惡人定罪。
5. 聖靈是有位格,使人知罪、啟迪人心,並引導信徒,使人成聖。
6. 人自始祖背逆神命,墮落後具有罪性,與神相違,救贖的
唯一盼望乃在神子耶穌基督。
7. 人之得救乃在乎恩,亦因著信( 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〔恩〕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
〔信〕)。
8. 信徒應有得救重生的經歷、聖靈的恩賜、追求聖潔、愛心全備、作祭司的責任,迎候主耶穌基督的再臨。